林芝市水利局
林芝市水利局拟对朗县仲达镇仲达村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鉴定技术服务项目开展询价采购,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服务目标
项目名称:朗县仲达镇仲达村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1.对河床、河岸以及水生态功能损失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工作;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意见书;3.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功能损失赔偿方案,并出具专家意见。
最高限价:¥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藏财采办〔2022〕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许可证,含“0606生态破坏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09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13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等。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无超过项目限价的执行标的。
5.近五年相关工作业绩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响应文件按以下顺序,附目录和页码装订。
(一)报价和相关文件。
(二)资质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及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财务状况佐证材料应包括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佐证材料应包括“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执行信息公开网”执行标查询结果。
(三)近五年相关工作业绩。
(四)团队能力。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证明材料等。
(五)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分析、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及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
(一)报名资料报送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1:30至2026年7月30日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视为自愿放弃。
(二)报名地点:林芝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建设科(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248号)。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894-5875612。
(三)响应文件封面应明确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响应材料一式5份(一正四副)且需加盖鲜章和骑缝章密封递交,不接受邮寄。
林芝市水利局
2026年7月23日